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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命名陷阱:揭秘为何这类商标名字缺乏显著性

06-19

品牌命名陷阱:揭秘为何这类商标名字缺乏显著性

各位老板,做商标取名的时候需要了解一下传统商号常用的取名习惯,避免使用显著性不强的字眼。

·比如堂,如同仁堂。

·轩,如中和轩。

·坊,如天人坊。

·阁,如容宝阁。

·和,比如天一阁。

·庄,如瑞蚨祥庄。

·馆,如太白楼酒馆。

·院,如四知书院。

·居,如六必居。

·楼,比如岳阳楼。

·铺,如绸缎铺。

·行,如茶叶行。

·号,如老凤祥银号。

·店,如布店。

·所,如书画研究所。

·屋,如玩具屋。

·司,如某某贸易司。

·社,如文学社等等。

以上都是中国传统商号的常用字,有些是通用名称,也就是这些字的显著性不强。怎么理解?我举一个例子,比如有个在先注册商标叫牡丹,你想注册一个商标叫牡丹坊或者牡丹轩,这个坊字和轩字会被认为显著性不强,不足以区别在先注册的牡丹商标。而如果第三个字是有显著性的字,比如牡丹石,这个石头的石字不是传统的商号命名习惯,也不是行业通用名称,可算有显著性而被允许注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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