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冥婚市场揭秘:女孩未亡就被哄抢,彩礼价格惊人!

10-06

冥婚市场揭秘:女孩未亡就被哄抢,彩礼价格惊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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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:本文内容均引用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,文未已标注文献来源及截图,请知悉。

在一场敲锣打鼓的热闹婚礼现场,两家的亲戚们齐聚一堂,谈笑间无不体现出,双方都对这个婚礼十分满意。

问题是,从婚礼开始到结束,始终不见新人露面。

唯一和两位新人有关系的,可能就是在一个桌子上摆着两位新人的照片,和象征他们两的小纸人。

看到这里,有些懂行的人多少会知晓这场究竟是什么婚礼了。

没错,那就是叫人又爱又恨的冥婚。

按理说,给活人办的婚礼,就已经足够让不少相关产业链,赚得个盆满钵满了。

没成想在大家看不到的角落里,给死人办的婚礼同样具有规模庞大的产业链,而且凭借其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方式,成为利益不输于正常婚礼的交易。

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?

历史悠久的配冥婚

说起冥婚,顾名思义那就是为死人举办的婚礼。

而细究其来源,主要还是因为死者的亲属们,觉得一个人尚未婚配就离世,或者自己孤独一个离世,是非常不完美的。

此时,为死人寻找配偶就成了一个最佳的解决方式。

问题在于,一场为死人举办的婚礼,又该以何种形式举办呢?

难道要把埋在土里的死人再次挖出来,还是要一群人围在墓碑附近?

似乎无论是哪种方式,多少都觉得不太恰当。

最终经过漫长时间的衍变,人们发现了一种较为文明的冥婚方式:

即把双方的画像或照片摆在堂前,再配上与两位新人相似的纸扎人作为替代品,双方亲属则该吃吃该喝喝,该走的流程和仪式一项不少。

换而言之,冥婚作为满足新人双方父母心愿的方式,自然具备了相当扎实的群众基础,因此哪怕明知道是迷信,可还是作为生者对死者最美好的一项祝福,绵延了几千年的历史。

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,甚至还有可能更早,只因曾有考古人员在发现了类似描绘冥婚的甲骨文内容。

当然,无论是哪个朝代,人们其实心里都非常清楚冥婚并不符合人伦,除非在极特殊的情况下,一般人并不会热衷于配冥婚。

基于此,冥婚自然而然就带来了极其庞大的灰色产业链。

正如资本论中描述的那样,只要利益能够符合人们的心理底线预期,大家都会极其主动地行事;

而一旦利益远超人们的想象,但是需要游走在法律边缘,甚至直接违法的时候,大家则会毫无负担地铤而走险。

利欲熏心者铤而走险

这个道理放在冥婚一事上,同样适用。

正是因为冥婚的巨大利益性,导致不少人都投身其中,并且还顺势衍生出了一个职业,即“收尸人”。

这个职业和传统意义上的殡葬职业不同,他主要的功效与作用,十分类似媒婆,因此也被人尊称为“鬼媒婆”。

在民间,一场冥婚能否顺利举办,当时双方的亲属们自然也需要同正常婚礼一样,进行彩礼等详细内容的交换意见。

这个时候,负责在两个原本陌生的家庭间牵桥搭线的,则是上述的那个新职业,“鬼媒婆”。

例如当年轰动一时的方洋洋冥婚事件,就是“鬼媒婆”负责谈妥的。

生前的方洋洋在夫家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,反而是各种拳打脚踢和变态体罚,最终虐待致死。

如今看来,方洋洋的夫家就是把她当成了自己的泄愤工具,当然这其中牵扯到了家庭暴力等其他因素,在这里不做过多讲解。

而方洋洋则在自己的娘家人,象征性地收了几千块钱“彩礼”后,“婚配”给了另外一家人。

愿离世后的方洋洋可以跟着冥婚对象,幸福地生活在没有张家人的天堂。

问题在于,如同方洋洋这般,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完成交易的冥婚,属于扰乱市场秩序,很容易遭到其他“鬼媒婆”的集体围攻。

换句话说,若非冥婚市场有着极高的利益,又怎么会有大量的“鬼媒婆”投身其中,甚至是乐此不疲呢?

在这种大环境下,哪怕是尸在医院的太平间里,年轻女尸都会成为人们争抢的对象,根本没有办法保证自己的安宁。

让人心寒的是,甚至连躺在病房里,尚未咽气的病重女孩,同样在配阴婚产业链中被以高达18万元的价格明码标价了。

就事论事,冥婚多少有些把女性物化的意思,这对于追寻男女平等而言,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消息。

冥婚是否应被明令禁止

那么,在面对利益高昂到足以让人铤而走险,甚至物化女性,暴露出各种陋习的一种传统习俗,冥婚是否应该被国家明令禁止。

从事实角度出发考虑的话,确实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。

试问,为什么会频频有人游走在灰色地带,还不是因为他们知道,即便被人告到法院,也不会有相应的法律制裁自己?

2023年,曾经发生过一起养父母把轻生后的养女,以6.6万元的价格配阴魂的案件,在当时可谓是引起了广泛的轰动。

结果等到养女亲生父亲,去状告这对养父母的时候,被警方以没有犯罪事实拒绝立案侦查。

事实上也确实如此,绝非警方无能或是消极怠工,纯属是这起案件压根没有办法从法律角度出发进行处理。

当然,针对这种不道德的配阴婚行为,人们可以从社会道德角度出发,对其进行谴责。

问题是这种谴责力度终究有限,甚至可以说基本上对当事人毫无警示效果可言。

诚如罗翔老师说过的那句话一样,法律永远都只是道德标准的最低要求而已。

试想当一个人连最低的道德标准都不能遵守的时候,你妄图通过舆论谴责影响他的行为,那岂不是天方夜谭了么。

因此,从这个角度看,哪怕法律不一定有效果,但是通过制定一部法律,让人们知晓社会关于“配阴婚”的底线在哪里,想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。

逝者的安宁,需要每一个有公德心的人共同维护,与其有功夫在这里配阴婚,不如多花些时间在逝者走之前,多陪伴一下他们。

参考资料:

中国妇女报2023-11-17 专家:法律应明确禁止背离公序良俗的“配阴婚”恶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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